稳企业保就业!我市实施“以工代训”专项支持计划

作者: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07-15 17:31:08

近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财政局转发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63号)文件,对我市新吸纳就业和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专项支持计划。 

根据专项支持计划,对我市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此外,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 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10万元。

聚焦“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补贴范围可扩大到大中型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吸纳就业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困难企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50万元。

申领流程

第一步:企业对新吸纳人员进行就业登记企业到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新吸纳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第二步:企业网上填报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上办事大厅”→“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办事大厅”模块进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以工代训”模块,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材料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初次申领)、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含承诺书)、当月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

政策受理期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市中区

地址:市中区永安乡安顺社区一号楼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业务办理电话:8076986。

薛城区

地址:薛城区珠江路D1楼薛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业务办理电话:4444317。

台儿庄区

地址:台儿庄区兴中路7号台儿庄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业务办理电话:6639970。

山亭区

地址:山亭区新源路6号山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业务办理电话:8813056。

滕州市

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38号滕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业务办理电话:5514538。

来源: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