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市中区这些车辆如果再擅闯限行区域,将被扣车

作者: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05-08 10:21:39

“你好同志,请靠边停车。因你的车辆未悬挂牌照且不符合有关规定 ,我们将对你的电动三轮车辆进行暂扣。”今天(5月7日)下午,枣庄日报全媒体记者在市中区青檀北路看到,交管所和交警工作人员正对过往无牌无证三轮、四轮车辆进行查处。



市中区交通局交管所所长吴明军向记者介绍到,“根据市中区三(四)轮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通过前期宣传与劝导工作后,今天起我们将对市中区限行区域——青檀路、西昌路内的无牌无证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查处及车辆保存工作,同时也对车辆驾驶人员再次进行宣传教育。”



记者正在采访过程中,一辆电动四轮车行至查处点,被工作人员及时截停。当查处工作人员打开车门后,发现驾驶人员略带酒意。面对该情况,工作人员耐心地对其进行着政策宣传讲解,并对该车进行暂扣。



吴明军说:“这名驾驶员可能是酒后驾车,如果不及时处理,会对驾驶员及他人人身安全造成隐患。在我们耐心的讲解后,驾驶人员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主动配合相关工作。”



“车辆被暂扣怎么取回?”“被扣车辆是否缴纳罚款?”......在被查车辆保存登记室内,交管所工作人员正细心地对前来登记咨询的市民进行讲解。




记者了解到,对于擅闯限行区域的无牌、无证车辆,初次查获的,由联合执法组对其进行教育、警告、交通法规学习,做好个人信息、车辆信息的查验、登记工作,并由车主签订承诺书。


对于第二次查获的无牌、无证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2020年3月1日,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三(四)轮车综合治理的通告》要求办理。
其中,被鉴定机构鉴定为机动车的无牌、无证车辆,将按照机动车处罚。其中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的,扣留车辆,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无证驾驶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的车辆,属于拼装机动车的,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枣庄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越 甄宗奎


编辑:齐鲁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