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部分场所的通告

作者: 来源: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05-02 09:19:16

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健康码中被赋予“亮黄牌”人员和行程码“带星”人员实行限制进入部分场所措施。

1.如果在枣人员7天内没有核酸检测阴性记录,扫场所码时健康码二维码下方核酸检测标牌则会变为黄色,即“亮黄牌”;如果在枣人员于前14天内到达或途经的城市存在中风险或高风险地区(并不表示其实际到访过这些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码则会带星号,即“带星码”。

2.严格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除外),包括机关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单位、宾馆酒店、民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场所;各类企业、建设工地、交通场站出入口等场所;冷链食品、物流快递等重点生产、加工、运输等场所;其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人员出入较多的场所等。严禁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3.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务必按照要求,在“扫码、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戴口罩”的基础上,加强对“亮黄牌”“带星码”的人员管控,一旦发现,禁止进入,同时迅速向主管部门、社区(村)和当地指挥部报告。不服从管理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亮黄牌”“带星码”人员的排查管理、信息收集、宣传引导等工作。要严格履行属地和监管责任,加强对本辖区、领域内“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上述场所情况的督导检查,对违反本通告的场所依法整顿,对行业主管部门、场所管理人员严肃问责。

5.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管理者要认真落实场所管理责任,严格限制“亮黄牌”“带星码”人员进入管理区域。违反规定未落实管理责任的,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日

编辑:王思远 责编:马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