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销售点!明天开放!

作者: 来源:薛城之声 2023-01-14 14:37:42

2023年春节将至,为繁荣年货市场,规范市容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按照"堵疏结合、方便群众"的原则,计划开放部分路段作为春节期间春联、花卉等年货的临时销售点 。根据安全工作要求,禁止设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临时销售点,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设置时间

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1月21日(除夕);2023年1月31日(正月初十)至2023年2月5日(元宵节)

二、设置区域

(一)临城街道区域:黄河西路部队门口、海河路、古路街。

(二)常庄街道区域:常庄三路、万州第一街周边、顺河南路(临山路至长江路段)、花鸟市场。

(三)新城街道区域:淮河路龙潭市场西侧空地、沿河东路(德仁路向东至高速路桥下)、四季菁华北区北侧道路。

三、相关要求

(一)所有摊点一律限制在路沿石以上的范围,不准占用快、慢车道,不得占用公共停车位,特殊区域必须在摊点前留出3至5米的通道供行人通行,不得出现冒市、堵塞交通等现象;各经营摊点不得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摊点经营者要保持摊点周边卫生,不准乱丢垃圾、乱泼污水。

(二)所有摊点设置不准超出规定时间,到期前必须无条件自行撤离,并恢复原貌。

(三)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依法经营,不得违章占道、抢占地盘、欺行霸市,严禁出现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违章行为,否则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四)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摊点的,将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取缔并严厉处罚。

特此通告

枣庄市薛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13日

来源:薛城之声   

编辑:高海翔 责编:马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