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提醒告诫函

作者: 来源: 2022-09-06 10:04:10

中秋、国庆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规和政策,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全市各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 

一、各类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增强社会责任。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二、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得串通涨价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囤积居奇或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各月饼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诚信合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一品一签”、“一货一签”,防止“天价月饼”、“雪糕刺客”等类似价格违法行为发生。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或混合销售其他商品,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虚假宣传、价格欺诈。 

四、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执行门票价格政策,认真执行各项优惠减免措施,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餐饮、零售摊点和服务场所的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禁止各类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自觉维护景区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各客运经营企业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高速公路要认真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高速公路救援服务企业应当自觉执行价格政策,依法实行明码标价,严禁强行收费。

六、餐饮、洗车、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经营者,要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各类停车场经营者应自觉遵守《枣庄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明码标价规范》,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免费时间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提高标准收费。

八、各行业协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各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积极参与社会共治,维护中秋、国庆期间的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电话“12345  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日 

编辑:王勇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