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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和广大退役军人的倡议书

作者: 来源: 2020-01-28 17:01:26

致全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和广大退役军人的倡议书

全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广大退役军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爆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确诊病例持续增加,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市委市政府迅速作出系列部署安排,全面进入抗击疫情紧急状态。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关键时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特向全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和广大退役军人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控意识

全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和广大退役军人,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危害性严重性,认清当前防控扩散严峻形势,增强防范意识,降低扩散风险,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全力落实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阻击战的各项工作部署,主动在自律、自查等方面走在前列,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彰显军人本色。

二、遵守社会秩序

充分发挥“排头兵”作用,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积极宣传党委政府防控举措,科学传播病毒防治有关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蓄意造谣,不人为制造社会恐慌,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切实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三、减少外出活动

提倡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交流问候,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空间封闭、人群密集等公共场所活动;不带头举办、参与集体性聚餐活动,减少与疫情爆发城市返乡人员接触,有外出计划的尽量取消行程,最大限度降低感染病毒和疫情扩散风险。

四、保持良好习惯

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习惯,外出或乘坐交通工具要配戴口罩,返回家中要洗手消毒;要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心态,合理搭配饮食,保证充足睡眠,多吃蔬菜水果,不吃生食野味,增强免疫功能,保障家人健康。

五、主动实施隔离

凡来自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或与已感染人员发生密切接触的,要及时主动向所在镇(街)、村(社区)或单位报告情况,自觉居家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走亲访友,不与外界接触,一旦本人或家人出现疑似感染症状,第一时间拨打当地发热门诊电话进行就医诊治,并向医疗机构如实报告有关情况。

六、切实履行职能

全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抓实抓好,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充分发挥联系一线功能作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及时掌握广大退役军人思想动态,积极帮助解决现实生活困难;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根据安排积极投身防控处置等重大任务。

多难兴邦,没有不可逾越的灾患。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群策群防,坚决打赢这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阻击战。

 

 

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