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虽然正值春节期间,但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截至1月25日,全国红十字会系统累计接受爱心捐赠达3.4亿元。
在市委、市政府和枣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上级红十字会的安排部署下,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积极行动,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为做好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目前,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枣庄市各级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向湖北武汉等地区及枣庄本地用于疫情防控的爱心捐赠。捐赠包括资金捐赠及物资捐赠。所有通过我会捐赠款物除捐赠人指定意向捐赠湖北武汉等地区外,原则上服从枣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请所有捐赠人进行捐赠时务必注明捐赠意向“湖北疫情防控”或“枣庄疫情防控”,以便进行区分。
一、接收捐赠的物资类别和要求
(一)防护类用品
医用防护口罩(GB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GB19082-2003)、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二14MPa),鞋套/靴套。
(二)消毒类用品
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
(三)药品
1.抗病毒药:干扰素、奥司他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阿比多尔。
2.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颗粒/胶囊、金叶败毒颗粒。
3.辅助用药:免疫球蛋白、甲泼尼龙。
(四)诊断类用品: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
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捐赠企业需提供捐赠物资清单,清单应包括捐赠物资的品名、数量、型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名称、金额等信息,同时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定向捐赠湖北的待湖北省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对接接受单位直接发货。
医疗物资捐赠请联系捐物电话0632-3316143、8685788,请先行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二、捐赠途径
(一)捐款途径
1.银行捐赠
开户名:枣庄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建设银行枣庄分行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7001647144059000198
2.现场捐赠
枣庄市红十字会办公地点: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390号市直机关综合服务楼709室。
(二)物资捐赠途径
在枣庄市红十字会及各区市红十字会办公地点接受社会物资捐赠。
(三)捐赠地点及联系方式
枣庄市红十字会地址及捐赠电话: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390号市直机关综合服务楼7楼,0632-3316143,8685788。
滕州市红十字会地址及捐赠电话: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0632-5888639。
薛城区红十字会地址及捐赠电话:薛城珠江路6号卫健局5楼红十字办公室,0632-4485319。
市中区红十字会地址及捐赠电话:枣庄市市中区青檀北路145号市中区卫健局办公楼107室,0632-3698652。
山亭区红十字会地址及捐赠电话:山亭区府前路行政综合楼6楼,0632-8050636。
峄城区红十字会地址及捐赠电话:峄城区坛山西路1号,0632-7707056。
台儿庄区红十字会地址及捐赠电话:台儿庄区文化路中段,科技局四楼,0632-6888966。
三、有关事项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物资的需说明捐赠意向。
2.基于疫情防控需要,建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捐款,尽量减少到现场捐赠。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捐赠请注明“湖北疫情防控”或“枣庄疫情防控”。
3.如需咨询,请联系捐赠咨询电话:0632-3316143,8685788。若有占线情形,请耐心等待,稍后再打,非常时期,敬请理解。
4.上述捐赠款物专项用于湖北省和枣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赠信息将通过枣庄市红十字会网站及山东省红十字会系统捐赠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我们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枣庄市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