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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医改新举措惠群众

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作者:梁鸿雁 来源: 2019-12-12 16:23:04

枣庄新闻网讯 据枣庄日报报道  12月10日凌晨,市立医院产生全市第一张按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价格结算的门诊结算单。为落实国家、省要求,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联合出台文件,按照总量控制、优化调整、协同配套原则,取消枣庄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2019年12月10日起施行。

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全部取消,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零差率”销售。以成本形式打包计入医疗服务价格的医用耗材,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收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衔接、财政适当补助等途径予以解决。

综合考虑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调整部分手术、腔镜、护理、监护病房床位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过数据测算,理顺市、区(市)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的价格关系,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定价,同级别医疗机构统一收费价格。调整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价格,非注射型从3元/次,调整为4.5元/次;肌肉注射型从5元/次,调整为6.5元/次;静脉输液型从8元/次,调整为9.5元/次。调价项目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按规定支付。 (记者 梁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