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到村入户乐农家

——我市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助推乡村振兴综述

作者:刘振江 来源:枣庄新闻网 2022-08-29 11:02:41

为全面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我市立足实际,广泛吸取借鉴省内外先进做法,创新机制,通过“工程体系”“联席会议”“三个责任”“四个强化”来破解难题,持续提升全市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逐渐让自来水到村入户,流入全市的普通农家,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以“工程体系”夯实农村供水保障基础

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以“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为导向,坚持“建大、并中、减小”原则,优先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重点规划实施“四个一批”,即延伸一批城市供水管网工程、新建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扩建一批集中供水工程、淘汰一批“低小散差”农村供水工程,构建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为主、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为辅、分散式供水工程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体系。

高标准规划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以及地表水厂工程为重点,逐步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率和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按照规划,2025年年底前,市中区、薛城区、台儿庄区将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全覆盖;峄城区将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85%以上,且供水水源均以地表水为主;山亭区实施4处规模化水厂和城市管网延伸等工程,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滕州市投资1.3亿的城乡供水一体化提质改造工程已纳入地方专项债项目库,城乡供水一体化率将稳步提升;高新区实施张范片区产城融合发展,张范境内村庄并入城市供水管网,城乡供水一体化率将大幅度提升。

以“联席会议”推动农村供水水质达标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供水水质保障工作,我市建立了城乡供水水质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协同管控,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明确部门职责。市城乡水务局负责牵头落实和督导农村供水水质保障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等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城乡供水水源开展环境状况监测、调查评估和环境监察等工作;市卫健委负责集中式供水单位、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建立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

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加强与生态环境、卫健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科学选取水样采集点,有效采集有代表性水样,加强水样采集管理和数据质量监控,破解近年因部门间沟通不充分造成水质检测工作被动局面。

制订农村供水应急预案。遇供水问题迅速抢修或处置,确保24小时内恢复供水。因村内管网改造停水的,提前告知群众施工计划、预计停水时间,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群众饮水需求。

以“三个责任”“四个强化”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明确“三个责任”。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明确由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农村供水保障主体责任;镇(街)政府承担供水工程管护主体责任;村委会承担具体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水务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发改部门牵头负责规划统筹和农村供水水价核定;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卫生监督和水质监测等经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和末梢水质监测;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配合水务部门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供水成果中推动农村供水有关政策落实。明确供水单位日常管理责任。明确各供水单位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水源巡查、设施检查、日常维护等,持续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

做实“四个强化”。强化机构保障。以区(市)为单元,组建区(市)供水公司和镇级服务公司,推行“区(市)公司直管到户”或“1+N”模式,成立专业服务队伍。强化资金保障。通过水费计提、财政补助等方式,设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市财政每年列出1000万元预算资金,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财政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专项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和消毒设施配套。强化人员保障。借助公益岗落实2728名农村水管员,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对水管员的聘用、考核、管理、培训,确保农村供水工程“有人管事”。强化监督保障。设立市区两级农村饮水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农村供水“红黑榜”制度,实时更新发布,6月6日发布第一期农村供水“红黑榜”,对峄城区吴林街道、薛城区邹坞镇典型做法纳入“红榜”推广,对检查发现问题和群众信访问题列入“黑榜”进行通报。对全市23个镇(街)522自然村农村供水情况进行“四不两直”检查,共入户调查1590余户,发放和张贴《农村饮水安全用水户明白卡》2000余张,发现问题84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5区(市)7个镇街进行了约谈。

编辑:刘福龙 责编:马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