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外汇政策系列宣传(一)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作者: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枣庄市中心支局 2022-05-18 16:52:42

业务背景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境内支付手续,切实配合我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便利涉外企业资本项目资金境内运营,国家外汇管理局枣庄市中心支局在全辖范围内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适用对象

辖内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并符合以下条件:(一)近一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二)如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其货物贸易分类结果应为A类。

主要内容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可凭《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企业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的使用应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使用管理规定。企业应留存充分证明其交易真实、合规的相关文件和单证等五年备查。

办理方式

具有外汇指定权的国有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均可办理。

政策咨询人:贾继腾    联系电话:0632-3098281。

国家外汇管理局枣庄市中心支局

编辑:刘福龙 责编:马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