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部分路段将启动机动车排放黑烟抓拍设备

作者:姚付林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11-10 11:09:04

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2020年11月12日零时,滕州开始启用红荷大道小岗村路段尾气排放监测点、104国道倪村路段尾气排放监测点的机动车排放黑烟抓拍设备。根据电子抓拍监控记录,对机动车排放黑烟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据介绍,为进一步改善滕州市环境质量,切实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滕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机动车排放黑烟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新启用该检测设备的路段有红荷大道小岗村路段尾气排放监测点、104国道倪村路段尾气排放监测点。启用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零时。届时,将根据电子抓拍监控记录,对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排气污染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处罚。(记者  姚付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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