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起困难群体法律权益保护伞

——滕州法律援助工作综述

作者:李明 李卉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09-01 10:53:25


今年以来,滕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深入推进“厚德明法,上善法援”服务品牌建设,努力为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特困企业职工、城镇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体撑起了法律权益的保护伞。

该中心建立“纵到底、横到边”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村(居)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直接“送法入户”,将法律援助服务内容均纳入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在工、青、妇、老、残、劳动仲裁院、交通事故科、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以及17家律师事务所均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服务的触角不断延申,努力构筑“城区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专业服务和辛勤付出,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法律正义的力量,使我重拾生活信心。”日前,受援人牛某在接受采访时激动地说。原来,农民工牛某因工伤无法面对复杂的诉讼,只有向法律援助中心求救。该中心为他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帮助申请司法救助,免交全部诉讼费,最大限度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

该中心加强民事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援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1至6月份,共受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684件,其中诉讼案件244件,仲裁案件180件,公证案件260件。

为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低收入群众,该中心根据滕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的调整,及时调整法律援助受理范围,不断降低受理门槛,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案件和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人员、军人、人民警察、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因疫情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情返贫群众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同时,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将扶贫帮助对象、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提供均等、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并纳入“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法律援助服务“纵到底”的目标基本实现。

畅通援助申请渠道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刑事法律援助事关人权司法保障,事关司法公平正义。去年,该中心公开招募了124名刑事法律援助志愿者受聘担任刑事辩护律师,率先实现了滕州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的全覆盖。

该中心不断加强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与公、检、法加强沟通配合,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衔接的意见》,建立健全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目前,公、检、法三机关通知辩护工作协调顺畅,1至6月共受理刑事案件83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55倍。积极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建立了值班律师制度,不断畅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让更多刑事案件当事人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该中心还积极拓展法律援助宣传渠道,每年集中推出一批经典案例,利用微电影、电视台等渠道进行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法律援助的良好舆论氛围。

法律援助优质高效

方便群众温暖人心

“真好,现在咨询个官司的事儿,找法律援助律师很方便……”日前,正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进行咨询的王大姐对优质高效的服务称赞不已。

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定点值班,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并将法律援助的范围、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以及服务承诺上墙公示,建立接待咨询登记册、受理登记册,放置法律援助宣传资料等,设置醒目法律援助标牌,实现了申请、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

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该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援助受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12个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的范围,真正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腿、中心人员多跑腿”。为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该中心探索推广“全域受理、初审放权、就近承办”的案件受理模式,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容缺办理等制度,开通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快速通道”,实实在在方便了人民群众,让法律援助走进群众身边。

今年1至6月份,该中心受理案件151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近600件,受援群众对法律案件办理满意率达到100%……这组数据,反映了滕州市法治建设的进步,也得到了广大百姓的认可。(记者 李明 通讯员 李卉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