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试点储能峰谷分时电价

作者:李明 田璐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07-13 09:53:32

枣庄新闻网讯 近日,滕州市按照上级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储能峰谷分时电价试点工作,对电力储能技术装置实行优惠低谷电价。

据了解,在试点工作中,凡是参与该试点的用户,均可享受低谷电价,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3分钱(含税)。参与试点的用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商业综合体、写字楼;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未参加电力市场交易;未执行其他电价优惠政策;采用整台或整组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且具备计量条件的电热锅炉、蓄冷(冰、水)空调;严格执行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按规定向“非直抄用户”收取电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田璐)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