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惠民消费券即将发放!

作者: 来源:枣庄商务 2022-05-27 10:23:15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恢复和提振消费市场信心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引导、金融助力、企业让利”的原则,共同激发市场活力,缓解当前疫情对消费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枣庄市商务局、枣庄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枣庄市惠民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时间和范围

活动时间:

自2022年5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活动范围:  

购置乘用车、购物、餐饮领域。

发放标准

汽车券发放标准:

1.对在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

2.对在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发放2000元消费券。

3.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对第一条至第二条购车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发放的消费券金额增加1000元。

餐饮券发放标准:

发放餐饮消费券50万元。面值分为10元(支付满100元使用)、30元(支付满200元使用)。餐饮消费券自领券日起7天内有效。

购物券发放标准:

发放购物消费券50万元。面值分为10元(支付满50元使用)、30元(支付满200元使用)。购物消费券自领券日起7天内有效。

活动期间,鼓励商业企业、经营业户自主发放企业消费券以及各类让利促销活动,新能源汽车继续享受国家有关政策。

发放方式

通过云闪付APP向广大市民发放消费券。

活动方案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编辑:赵瑞 责编:马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