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

作者: 来源:鲁组轩 2022-05-08 14:39:39

关于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经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遴选,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我省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含差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7日至5月12日。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进行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山东省委组织部举报和信访工作办公室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举报电话:0531—12380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邮政编码:250001

省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编辑:赵瑞 责编:马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