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作者: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1-01-14 08:56:57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广大市民朋友:

入冬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加剧蔓延,国内也接连出现多起新发疫情。随着春节期间人员大量流动、聚集,防控任务更加艰巨繁重。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压实“四方”责任。全面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与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戴口罩等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抓好学校、监所等特殊场所和商场超市、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管控,持续加强冷链环节人物同防,强化院内感染、发热门诊、药店管理,堵住各类风险漏洞,筑牢冬春季疫情防线。

二、减少人员流动。合理安排节假日期间行程,非必要不出行,不建议跨地区或出省、出境探亲旅游,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鼓励外出人员在当地过节、错峰返乡返城;外出务工、大中专院校学生来枣返枣途中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旅游或停留;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拜年。

三、避免人群聚集。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培训、演出及各类庙会、体育赛事、展览、展销等活动,一律取消300人以上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50人以上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

四、严格防疫政策。疫情重点地区来枣返枣人员应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单位报备个人行程和信息,携带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严格按照当地要求落实隔离、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按要求及时申报、隐瞒旅居史或健康状况等信息、不服从隔离观察、不落实检测等防疫措施,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个人防护。广泛普及科学防疫知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攻坚行动,养成常通风、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食物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拒绝食用野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到商场、电影院等人群聚集场所时,要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咳嗽打喷嚏礼仪,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在外就餐时自觉使用公勺、公筷。

六、严防物品传疫。要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冻、海鲜等节日商品,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国外商品,避免接触活禽或活禽市场,减少暴露感染机会。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快递外包装如未消毒不要带入室内,并按照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严防病毒由物传人。

七、做好健康监测。针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疫情和冬春季常见呼吸道疾病“叠加”情况,要认真开展自身健康监测,做好对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等冬春季常见病的预防。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旅行史,尽量杜绝自行购药治疗。

八、理性应对疫情。及时关注官方权威渠道发布的疫情动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焦虑,不在微信群、朋友圈随意转发、扩散未经核实的疫情信息,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对于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等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枣庄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