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即将入户登记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

——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局长李兵答记者问

作者: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09-24 18:20:49

2020年11月1日零时,是国家规定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此次人口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就如何推进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局长李兵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记者: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社会关注度很高。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有什么重大意义?

李兵:定期开展人口普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明确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摸清我国人口家底的重要手段。我国已进行过六次人口普查,世界各国也都定期开展人口普查。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及时查清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这一基本国情,摸清人力资源结构信息,才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需求结构、城乡结构、区域结构、产业结构等状况,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对我市而言,开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工作,摸清我市人口家底,全面掌握当前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的基础信息,有利于精准制定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政策,有利于有效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构建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科学编制我市“十四五”规划,有利于深刻揭示各类生产要素和经济内生动力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11月1日零时。这是在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记者:国家确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以及入户摸底具体时间?

李兵:国家明确规定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入户摸底从2020年10月11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普查登记分为短表登记,由全部住户(不包含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长表登记。在短表住户中抽取10%的户填报长表,整个登记工作自2020年11月1日开始,11月30日前结束。

记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李兵:这次人口普查对象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相同,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记者:这次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李兵: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记者:这次普查既要“查人”还要“查房”吗?

李兵: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同时,由于人口居住状况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解我国人口的总体居住情况,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有关居住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

记者:此次人口普查的调查手段有哪些创新?

李兵:相比前几次普查,这次普查具有三个新特征:一是首次将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列入人口普查登记内容。二是首次采用电子化数据信息采集方式,由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入户询问、当场填报登记普查对象信息,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三是首次实现普查数据与部门行政记录数据的全面对比,将大大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确保普查登记全面覆盖,不重不漏。

特别强调一点,为了方便大家申报普查信息,尽量减少对普查对象的打扰,我们对普查短表首次采用普查对象自主填报方式,开发了自主填报程序,允许大家使用移动终端扫描二维码联网自行申报个人和家庭信息。

我们倡导普查对象进行自主填报,住户如需自主填报,可在普查员上门摸底时向普查员说明,请普查员提供自主填报的账号,根据填报要求按时、如实申报信息。选择自主填报的住户应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报,如果没有完成,普查员将入户登记普查表。

记者: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

李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而且,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作为普查对象应做好哪些配合工作?

李兵:人口问题是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人口态势的发展变化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开展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意义深远,不仅为国也为家。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记者:此次普查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背景下进行,将面临哪些困难?市里将采取哪些办法?

李兵:人口普查是一项十分庞大、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和平时期的社会总动员,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普查任务更重、登记难度更大、工作要求更高。一是工作量大。预计全市调查的人口登记量在400万人次左右,总户数约130万户,分布在17439个普查小区(行政村、社区)、956894栋建筑物中,对于流动人口登记还要开展二次入户,身份证号录入登记也会导致登记、排重、审核工作量数倍增加。二是“两员”数量大。这次人口普查全市需要选聘15648名普查员和4665名普查指导员,是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人数的近5倍,并且这次普查将首次运用电子化采集设备,现场采集、实时审核并上报数据,这对“两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入户登记难。新冠肺炎疫情也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人际间的接触,为入户登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为破解这些难题,我们积极选聘高素质的“两员”队伍,开展多轮业务培训,采取集中登记、预约上门、智能设备自主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普查登记,既能减轻普查员负担,大大提高普查登记效率,又能满足普查对象不愿被过多打扰的需求,普查人员开展调查中严格按照防疫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将严格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统计法的有关要求,对普查对象资料依法予以保密,通过普查员签订保密承诺,普查中获得的原始资料按国家规定保存、销毁,使用PAD或智能手机入户登记数据直接上报等手段,有效保护普查对象隐私,确保普查数据安全。这里,也向全市人民呼吁,希望大家能够积极参与、大力支持人口普查,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记者:这次人口普查时间紧、任务重,市里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普查数据的准确性?

李兵: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是这次人口普查的主线,必须善始善终,贯穿全过程。在人员方面,我市已组建高素质的“两员”队伍,并分层级、多渠道进行培训,进一步强化“两员”工作职责意识,提高调查技能,为入户登记调查提供坚实保障。在技术方面,普查将强化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应用,将普查登记信息与部门行政记录建立关联,通过各方面资料的核查比对,进一步提高普查登记的准确性。在复核方面,增设比对复查环节,深化部门合作和数据共享的工作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部门行政记录辅助普查现场登记,如增加普查登记结果与公安户籍行政记录比对环节,补漏去重。总之,我们将严格把控普查数据质量标准,准确反映我市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保普查数据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本报记者)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