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健康扶贫“最后一公里”!我市在峄城试点为慢病贫困人口“送药上门”

作者:柴可立 来源:枣庄日报全媒体 2020-06-12 19:32:12

“老孙,你需要的高血压药,我给你送来了。”6月12日,峄城区古邵镇程庄村孙守汉的签约医生褚庆军冒雨为他送来了治疗高血压的药物。至此,枣庄市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患者“送药上门”试点工作在峄城区正式启动运行。这是枣庄市在全省率先为慢性病贫困人口办理门诊慢性病特惠保险后的又一惠民之举,峄城区近5000名贫困慢性病病患可以在家享受门诊常用药品免费配送服务。

到目前为止,枣庄市扶贫办已为全市36622名贫困慢性病患购买了门诊慢性病特惠保险,在此基础上,市扶贫办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协商,决定在峄城区开展“送药上门”服务工作试点,进一步织牢健康防护网,打通健康扶贫“最后一公里”。

为扎实做好试点工作,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枣庄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送药上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由各镇(街)医疗卫生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实施精准确定目标人群、精准制定诊疗方案、精准开展“送药上门”,定期提供药品。《实施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扶贫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贫困人口信息提供;医疗保障部门协调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算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医疗救助衔接和补偿等工作,并及时安排划拨增加医保基金;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生的管理和监督,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据介绍,门诊慢性病患者主要包括2019年底全市动态调整后享受脱贫政策和纳入即时帮扶的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甲亢、甲减)、脑血管疾病恢复期等4类患者。以上患者在保障医疗安全前提下,选择基本医保基础性用药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可以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使用基础性用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基础用药费用,经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后,政策范围内剩余部分由商业保险按比例支付,每人每年最高支付200元。(记者 柴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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