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差价率超标 未明码标价销售

价格违法最高罚了25万元

作者:王龙飞 来源:枣庄日报融媒体 2020-02-21 09:53:13

枣庄新闻网讯  记者18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连日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曝光了第一批价格违法案件,最高罚款25万元。

1月30日,市中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反映市中区立康大药房新馨园店出售口罩10元/包,涉嫌哄抬物价。执法人员在该店检查发现,该店销售的维生素C含片、维生素D3钙咀嚼片等商品没有明码标价;当事人1月23日从峄城配送了100包“振德”牌口罩,配送价格是7元,却按照10元的价格全部销售,购销差价率超过35%的规定标准。1月24日,滕州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投诉举报,山东幸福人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高价销售云南白药泰邦雾霾防护口罩。执法人员到该店现场检查该型号口罩销售记录、进货随行单等材料发现,该批口罩进价19元/个,售价20.9—39.8元不等,超出35%购销差价率。1月31日,滕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枣庄恰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销售商品均未标明价格,且不如实提供防疫用品购货发票等。2月4日,山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民投诉举报线索,对枣庄市远大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六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口罩的价格违法行为。2月6日,山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山亭区山城办郭庄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发现,该卫生室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销售口罩的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予以罚款5000元—25万元不等。(记者 王龙飞)

编辑:马园亮 责编:池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