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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告

作者: 来源: 2020-01-28 13:56:10

全市广大市民、各界朋友: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市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外出活动。提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节日问候,尽量不要进行走亲访友、外出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对婚丧嫁娶活动进行延期、简化或以其他方式妥善处理,减少聚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发生扩散风险。如果您或您的家人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请戴上口罩马上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诊治。

二、降低感染风险。尽量不去已经有疫情的城市,尽量减少与疫情城市返回人员的接触。远离人多且密闭的环境,如超市、商场、生鲜市场、饭店等,避免和有发热、咳嗽、打喷嚏的人密切接触。

三、保持良好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用流动的水、肥皂、洗手液等洗手,洗手要搓洗20秒以上。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弯曲手肘掩盖口鼻,适当用淡盐水漱口、漱喉,避免打完喷嚏后揉眼睛或者接触黏膜的部位等。

四、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乘坐交通工具、在人员密集场所请自觉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带有N95标志的口罩。佩戴口罩时,要注意颜色较浅的吸湿层朝内,颜色较深的阻水层朝外,一次性口罩连续佩戴不要超过4个小时。

五、注重饮食安全。多吃蔬菜和水果,特别是富含维生素C的水果,不吃未煮熟的肉、蛋,不吃野味,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和加工。保证充足睡眠,合理搭配饮食,保持心态平衡,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自身体质与免疫力。

六、搞好环境整治。积极支持并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对家庭内外环境开展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创造干净整洁的居家环境,铲除病毒滋生和传播土壤。定时开窗通风,每天2-3次,每次15-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防止疫情发生扩散,保障家人与公众健康。

七、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众捐赠医疗、防护物资,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加强防护技能、服务技能培训,彰显社会责任。

八、拒绝不实信息。密切关注官方权威信息,科学传播疾病防治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蓄意造谣、不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与病患隐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禁发布不实信息,对故意编造谣言、泄露隐私、制造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山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Ι级响应结束时终止。

枣庄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